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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贷款买房 谁做主贷人更合适?

发布时间:2020-07-01 16:24:40   来源:

在如今高房价的情况下,贷款买房几乎就是大部分人的选择。不过由于夫妻一方的收入证明很难达到银行放贷规定的标准,所以不少人结婚之后会选择夫妻共同贷款来买房。那么,问题来了,应该由谁来做“主贷人”呢?

一、“主贷人”的概念是什么?

先来解释一下“主贷人”的概念。在住房贷款合同中,一般只把夫妻中的一方设为“贷款人”,而另一方是作为“共同贷款人”进行参贷,并且“共同贷款人”除了是“贷款人”的直系亲属之外(夫妻、父母、子女),还必须为抵押房产的所有者之一。

二、如何确定“主贷款人”?

1、主贷款人应选择首付更高更稳定的一方,便于贷出较高的额度。

2、主贷款人应选择更年轻的一方,便于贷更长年限。

3、选择征信情况更好的一方,如果征信不良,有可能会影响银行批贷。但需要提醒购房者的是,即使主贷人征信良好,共同还款人征信有问题也有可能影响到批贷。

需要注意的是贷款时银行主要考核主贷款人的贷款资质,确定一个合适的主贷人,能更容易申请到额度较高的贷款和较长年限。

三、为什么要选择一个“主贷人”?

因为这将直接关系到以后的还款。因此,当夫妻二人共同去贷款的时,银行都要求贷款人购买一项住房抵押贷款综合保险。这项综合保险涵盖了两个方面:

1、财产损失保险

当抵押的房产出现规定范围内的财产损失,例如火灾、暴风雨、坍塌等,保险公司将承担财产的损失。这样即使未来抵押的房产出了怎样的意外都有保险可赔偿。

2、还贷保证责任险

这项保险主要是为了保护“主贷人”,如果贷款人在还款期间发生意外导致死亡或伤残时,保险公司也将承担剩余的还贷责任。但有些人会说,贷款合同上没有自己的名字,房子是否就与自己无关?是否参与还贷财产都不属于自己?答案是否定的。

这属于婚后夫妻取得的共同财产,婚后他们的债务也是共同债务。无论是否是“主贷人”,是否共同申请了住房贷款,他都有偿还住房贷款的义务。

四、婚姻触礁后谁来承担债务?

如果夫妻一旦离婚,房产判定由离婚后的一方所有,这个时候另一方才可以提出变更住房贷款人的要求,解除自己偿还贷款的义务。如果单方面地认为自己没有参与贷款合同,就不用继续履行偿债的义务,这是对住房贷款极大的误解。

因此,夫妻二人在选择主贷方的时候要慎重进行选择,这样在住房遭遇意外时,可由保险公司承担剩余贷款。当然,夫妻双方共同贷款在减轻日后生活负担,保证生活质量上提供了方便,但是在确定“主贷人”方面确实需要注意以上内容,减少人祸损失。

总之,夫妻共同贷款在减轻贷款的压力,它在提高通过率方面有巨大的优势,但是无论是商业贷款还是公积金贷款都会比单个人做贷款的办理手续更加麻烦多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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